裁定如下:
住重庆市南岸区。
组织机构代码-1。
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长生路(桃花大道)48号,汉族, 由原告重庆必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重庆必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法条: 方便报销合作通道媒体通道商务通道重庆必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许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04-17中国裁判文书网关联公司:版权所有:
1967年11月
29日出生, 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经本院通知后仍未预交也未申请减、许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定代表人张茂,男,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巴南区财务公司流程代理审判员 安娜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书 记 员 王俊立即交谈置顶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论坛快速链接企业名录品牌名录商务通道招投标查询失信人查询经营异常查询商标查询数据服务人员名录500名词解释法律诉讼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招聘查询专利查询高新企业查询P2P企业查询新三板企业查询上市企业查询募基金查询公募基金查询企业大数据导航联系我们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30在线客服:商务合作: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关于我们关于我们用户协议版权政策免责声明权利通知意见馈微信公众号天眼查APP投诉在线咨询京公网安备11号固定电话:被告许安,因原告未按期预交诉讼费,本院在审理重庆必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免交诉讼费。重庆必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许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天眼一下天眼一下登录VIP会员企业套餐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本案受理费25.00元,